公积金贷款可“带押过户”!泉州成功发放首笔!

发布时间:2023-08-29 04:52:06
来源:创作者_19R8

记者从泉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

继二手房交易商业贷款可“带押过户”后

住房公积金贷款也可以“带押过户”了


(资料图片)

近日

泉州首笔二手房 “带押过户”模式下

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已成功发放

节约交易成本

首例公积金贷款“带押过户”完成

今年7月下旬,市民施先生看中了一套位于鲤城区的二手住房,但房产原业主仍有近17.7万元贷款尚未结清。按照以往的二手房交易模式,若卖方按揭贷款(含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未结清,交易房产尚处于抵押状态,就不具备过户条件,需要买卖双方其中一方自筹或寻求第三方“过桥”资金结清原贷款,注销抵押后才能过户。如此不仅交易环节多、流程长,资金压力大,有的还需支付额外的购房费用。施先生粗略算了一笔账,涉及的“过桥”费用按照每天万分之六的利率计算,交易垫资周期约为20天,即至少需向第三方支付2000元担保费。

幸运的是,施先生正赶上了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推出住房公积金贷款“带押过户”交易模式,他很顺利地完成了全市首例公积金贷款“带押过户”交易业务,买卖双方节省了不少交易成本。

满足四个条件

可申请公积金贷款“带押过户”

那么,需要满足什么条件才能申请二手房住房公积金贷款“带押过户”呢?

一是卖方按揭贷款(不局限于住房公积金贷款)未结清,买方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二是交易房产不能有除了按揭贷款银行以外的其他抵押权人;三是买方申请的贷款总额要不小于卖方原住房贷款合同项下的剩余贷款本息、逾期利息、罚息及其他应还债务之和;四是买卖双方不在涉诉期且不属于被执行人。

满足以上条件的市民进行住房公积金贷款二手房交易时,经原贷款银行及买卖双方协商一致,无须卖方结清贷款并解除抵押,即可通过公积金“带押过户”贷款业务办理房屋过户和抵押登记,从而使买方具备住房公积金贷款放款前须落实所购住房抵押担保的条件。

公积金贷款“带押过户”办理流程简单,买方提出公积金贷款申请,预受理通过后,买卖双方签订二手房买卖交易合同和办理“带押过户”多方资金监管协议手续,经公积金中心正式审批通过,上述贷款受托银行和买卖双方前往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转移登记、抵押权变更登记和抵押权设立登记业务。办妥上述登记手续后,公积金中心及贷款受托银行就可发放贷款。

简化流程节约时间

“带押过户”可防范风险

“在节省购房成本的同时,‘带押过户’模式的房产交易简化了数个登记事项分开办理的流程,为交易双方压减了交易时间。”泉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在“带押过户”模式下,不动产权证书由贷款受托银行封闭流转,自买卖双方申请“带押过户”起,由贷款受托银行保管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待贷款审批通过后直接进入过户和抵押登记流程,全程用时仅需10天。

此外,公积金贷款“带押过户”业务不仅能为市民节省不动产交易成本、缩短交易周期,还能防范交易风险。以往,买方申请的公积金贷款将直接划转到卖方的个人收款账户,而在“带押过户”模式下,公积金贷款将首先用于结清原贷款,剩余资金再划入卖方个人收款账户,以确保卖方按揭贷款债务得到清偿。

来源:东南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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